建筑场地类别为三类是什么意思

2024-07-19 11:56:00

建筑施工场地类别指构造物所在地的土层,它分为四类而不是三类。此四类分别是:

Ⅰ类场地土:岩石,紧密的碎石土。

Ⅱ类场地土:中密、松散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50kPa的粘性土。

Ⅲ类场地土:松散的砾、粗、中砂,密实、中密的细、粉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50kPa的粘性土和[σ0]≥130kPa的填土。

Ⅳ类场地土:淤泥质土,松散的细、粉砂,新近沉积的粘性土;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30kPa的填土。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年版4.1.6条:建筑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为准。同时4.1.6条具体规定了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双参数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等四个类别的定值范围(其中Ⅰ类可分为Ⅰo、Ⅰ1两个亚类)。这是与GBJ11-89规范的一个明显区别(GBJ11-89第3.1.5条规定:建设场地的类别,应根据建筑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为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