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丈夫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虽然违背了妻子的意志,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按强奸罪论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