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有补贴,危房拆除国家有补助,其标准如下:
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法律依据:
根据《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补助标准是: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地要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