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他人人身损害,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不是很清楚。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规定,遭受人身损害,达到六级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对方给付的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数;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被扶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赔偿;12、鉴定费;13、财产损失。
比如说受害人骑电动车在道路上被及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被撞了,那么电动车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对方也需要赔偿。赔偿的标准呢?比如说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但是像其他的,比如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赔偿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