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日期不同的报销比例

2024-07-06 11:38:39

1、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2、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3、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4、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6、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