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适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7-04 03:49:17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2、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4、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