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可以按以下流程处理: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银行、税务、企业内部、有关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
如果仅只是用于银行,则只办理银行挂失备案换章,保险起见,登报挂失一下。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11条: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