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规避风险:
1、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这样可以避免子女成年后购房负担大额房产税的风险。
2、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
3、在房产证上减子女名字。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