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应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契税,还有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由赠与人或单位承担的,税率是5%。
但是,满足这些条件的,可免除营业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