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简称“沛”,因古有“沛泽”而得名,江苏省徐州市下辖县,位于徐州市西北部,处于苏、鲁两省交界之地,东靠微山湖,西邻丰县,南接铜山区,北接山东省鱼台,处于华北平原的东南边缘和淮海经济区的西北部位。
历史沿革:1.西汉建立后,沛县属楚国,汉高帝十一年立刘濞为沛侯,属中央直辖。高帝十二年,改立刘濞为吴王,沛归楚国管辖。吕后元年封吕种为沛侯,由中央直辖,吕后七年改刘种为不其侯,吕后八年吕后亡,平诸吕乱后,沛又归属楚国。2.景帝三年即公元前154年,景帝从楚国辖县析置一个新郡---沛郡,郡名取自汉高祖故里沛县,又升丰邑为县。3.北齐天宝元年(550)撤销沛郡,沛县隶属彭城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