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宅基地证可以盖房。有宅基盖房的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在原有宅基地上盖房属于翻建,只需要持原有《土地使用证》到当地乡镇政府申请翻建即可,但翻建时决不能超出原有批准面积。
房主已经在本村其他地方另建房屋的,原《土地使用证》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分配给其他符合建房的村民。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