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的解释是: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传法院[chuánfǎyuàn]⒈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传法院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传法院详细内容】
⒈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二、网络解释
传法院传法院,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润色文字。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
三、综合释义
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宋太宗所设翻译佛经之馆也。《宋会要》:「太平兴国五年,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中设译经堂。八年,改为传法院。」;宋、高承《事物纪原·真坛净社部·传法院》:「隋有翻经馆。唐初亦有翻译之事,元和后废。太宗之置兹院,亦隋翻经馆也。」
四、其他解释
宋太宗所设翻译佛经之馆也。《宋会要》:「太平兴国五年,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中设译经堂。八年,改为传法院。」;宋、高承《事物纪原·真坛净社部·传法院》:「隋有翻经馆。唐初亦有翻译之事,元和后废。太宗之置兹院,亦隋翻经馆也。」
五、关于传法院的成语
法不传六耳 深宅大院 三宫六院 后院起火 执法犯法 知法犯法
六、关于传法院的词语
深宅大院 大院深宅 三宫六院 后院起火 激将法 不足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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