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准考证号一般应按先后顺序包括如下七个组成部分:2位、2位、1位、1位、1位、1位、3位。
1、第一框和第二框“每个框内”各确定2个大写拼音字符。
2、第三框框内的“年份的末位数字”,例如:2002年以2代替。
3、第四框框内的“春季”大写拼音字符以C代替,或“秋季”大写拼音字符以Q代替。
4、第五框框内的“高起本”大写拼音字头以G代替,或“专升本”大写拼音字头以Z代替。
5、第六框框内的“专业的代码数字”。
6、第七框框内的“该专业考生的序号”,该专业考生在千人以内时,则该专业考生的序号一律固定为3位数字,即从0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