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可以撤销吗

2024-06-29 01:34:33

通常情况下,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并未到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前,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也就不存在撤销问题。

双方在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后,协议立即生效。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撤销,但个别情况除外,即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存在上述情况,也只能是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而非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