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后开庭吗

2024-06-27 14:47:04

申诉不是导致再审的必要条件,只有法院立案再审的情况下才应当开庭。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