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监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
去看守所探监是不收费的,在押人员的伙食费一般也是不收的。
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给养经费的主要渠道有三个:
一是政府专项财政拨款。这是在押人员伙食给养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二是看守所自筹经费补贴。
三是在押人员或其家属承担。这种伙食费用承担方式主要表现在:为改善因经费不足致使在押人员伙食水平偏低问题,各看守所定期或每天制作出售一些膳食供在押人员自费选购。
法律依据: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