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到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然后领取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最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