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时应该在女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享受生育津贴;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或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该待遇的前提条件;
3、享受该待遇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出院小结、社保卡及缴费明细、收据及明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4、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有疑虑的,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