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城市低收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人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