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票丢了需要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才能代表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