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请、证明、盖章、打印新的户口本等。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由于居民名字修改会直接影响到公民所有的户籍,学籍等信息,户籍部门对于公民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管理比较严格,没有合理的理由一般是不给予户籍名字更改的,公民可以带上合理的理由,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