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企业法人实体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可根据企业股东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申请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创业成功,有发展前景,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的创业人员,可以申请二次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户口本,现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创业可行性报告。
5、 经营场所租或借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机。
8、 经营情况证明文件。
9、 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人承诺书。由户口所在地的区或县级的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