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寄法的繁体是:僑寄法。
侨寄法的拼音是:qiáojìfǎ。注音是:ㄑ一ㄠˊㄐ一ˋㄈㄚˇ。结构是:侨(左右结构)寄(上下结构)法(左右结构)。
侨寄法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侨寄法详细内容】
两晋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王导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二、引证解释
⒈两晋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王导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三、网友释义
两晋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王导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四、汉语大词典
两晋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王导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五、关于侨寄法的成语
执法犯法 孤悬浮寄 北门之寄 寄人篱下 知法犯法
六、关于侨寄法的词语
寄生虫 廉可寄财 孤悬浮寄 寄豭之猪 浮生若寄 北门之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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