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可以定居国外,定居国外即停止党籍,根据党章规定,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