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口的结构是:课(左右结构)口(独体结构)。
课口的拼音是:kèkǒu。注音是:ㄎㄜˋㄎㄡˇ。词语解释是: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课口[kèkǒu]⒈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引证解释是:⒈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引《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篤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网络解释是:课口课口亦名“课丁”,唐至元代纳税服役丁口的名称。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规定:男女始生者为黄,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天宝三年(公元744年)以18岁以上为中男,23岁以上成丁。凡民成丁,必须担负课役,称为课口。《新唐书·食货志》:“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天宝十四年(公元753年)不课户占三分之一,乾元三年(公元760年)几乎占到三分之二。负担全落在课户身上。金、元亦有课丁、课户。《续通典·卷七》:“金制以民户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无者为不课役户。“元课税仍依据丁口,而以户为单位。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规定:民户成丁即课税,每丁岁科粟1石,驱丁5升。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规定:全科户,丁税每丁粟3石,驱丁粟1石。7、综合释义是: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篤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8、网友释义是:《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课口就是承担赋役的丁口。亦称“课丁”。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规定:男女初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岁为“丁”,六十岁为“老”。凡成丁的就要担负赋役,就是课口。
课口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课口详细内容】
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课口[kèkǒu]⒈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
二、网络解释
课口课口亦名“课丁”,唐至元代纳税服役丁口的名称。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规定:男女始生者为黄,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天宝三年(公元744年)以18岁以上为中男,23岁以上成丁。凡民成丁,必须担负课役,称为课口。《新唐书·食货志》:“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天宝十四年(公元753年)不课户占三分之一,乾元三年(公元760年)几乎占到三分之二。负担全落在课户身上。金、元亦有课丁、课户。《续通典·卷七》:“金制以民户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无者为不课役户。“元课税仍依据丁口,而以户为单位。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规定:民户成丁即课税,每丁岁科粟1石,驱丁5升。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规定:全科户,丁税每丁粟3石,驱丁粟1石。
三、网友释义
《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课口就是承担赋役的丁口。亦称“课丁”。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规定:男女初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岁为“丁”,六十岁为“老”。凡成丁的就要担负赋役,就是课口。
四、其他释义
1.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
五、关于课口的成语
循名课实 课语讹言 课嘴撩牙 日程月课 日省月课 芈叔课最
六、关于课口的词语
循名课实 课语讹言 课嘴撩牙 日程月课 日省月课 芈叔课最
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课口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