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投资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按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待摊投资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专利费、技术保密费、外国技术人员费、负荷联合试车费、提取企业基金、包干节余、坏帐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和企业债券利息,等等。待摊投资的核算是通过设置“待摊投资”科目及按其内容设置的明细科目来进行的,它的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并计算投资完成额的待摊投资,贷方反映分摊计入各项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待摊投资,余额反映尚未分摊转入有关科目的待摊投资实际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