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馆的其他释义是:1.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律例馆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律例馆详细内容】
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律例馆[lǜlìguǎn]⒈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二、引证解释
⒈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三、网络解释
律例馆律例馆是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1645)置,掌修撰法令,审定条式,颁行全国。
四、汉语大词典
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五、关于律例馆的成语
出出律律 举例发凡 下不为例 秦楼楚馆 秦楼谢馆 发凡起例
六、关于律例馆的词语
适馆授粲 举例发凡 下不为例 李膺门馆 后不为例 发凡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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