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商铺产生的税费缴费说明如下:
租赁商铺的税费需要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房产税租金*12%,个人所得税所的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