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8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8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