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两车道:左侧车道最低100。右侧车道最低60。同向三车道,最左侧车道最低110,中间车道最低90,最右侧车道最低60。小型载客汽车最高限速120,其他机动车最高限速100,摩托车最高限速80。
附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