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的孕妇体温在36.9℃-37.2℃之间,到孕中期以后,体温就会恢复到原来的正常体温状态。这种高温期如果持续21天以上,而且无其他异常反应,月经也不来潮,甚至出现早期的妊娠反应,一般可以认定是怀孕的表现。如果体温忽高忽低,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有习惯性流产的患者,更应该及时采取措施。
怀孕初期的孕妇体温在36.9℃-37.2℃之间,到孕中期以后,体温就会恢复到原来的正常体温状态。这种高温期如果持续21天以上,而且无其他异常反应,月经也不来潮,甚至出现早期的妊娠反应,一般可以认定是怀孕的表现。如果体温忽高忽低,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有习惯性流产的患者,更应该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