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以后怎么见面

2024-06-15 19:33:47

根据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的规定,可以会见的亲属是指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这些亲属可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会见。

(罪犯入监后的第二个月起就可安排会见。)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未成年罪犯会见的次数和时间,可以适当放宽。因罪犯家庭出现变故等原因需要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在非规定时间会见的,应当经监狱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