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行政机关垂直管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中央垂直管理,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行政部门,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
另一类是省以下垂直管理,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
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一定标准对政府工作进行分解和分类,并以此为依据建立的负责政府某一方面事务的机构,主要有国务院所属工作部门和地方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两大部分。
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接受同级政府领导的同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政府工作部门对口或对应机构的指导。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作,相互间具有配合、协调及一定的制约关系。
政府职能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行政事务并相对独立行使该方面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它主要指政府组成机构和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