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是力学中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使物体获得加速度或形变的外因。在动力学中它等于物体的质量与加速度的乘积。力的概念形成简史推拉物体时,可以直觉意识到“力”的模糊概念。被推拉的物体发生运动以及物体滑行时,由于摩擦而逐渐变慢,最后停止下来,都反映了力的作用。
在西方,力的概念在物理科学中提出以前。首先在哲学中发生争论。古希蜡的宇宙论学派的泰勒斯(Thales)等人认为自然是有生命的,象人体一样是自己运动的活的组织。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导下,不会产生运动的起源命题,也没有“力”的概念。后来帕门尼德(Parmnides)从逻辑推理提出了运动并不存在的观点。他的反对者提出了运动的源泉是“力”来证明运动是存在的。这样就意味着承认了“力是因,运动是果”的原始的因果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