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田径二级运动员标准:
100米,手计成绩需达到是一秒零五,电计成绩需达到十一秒七四;
200米,手计成绩需达到二十三秒零六,电计成绩需达到二十三秒八四;
400米,手计成绩需达到五十三秒,电计成绩需达到五十三秒一四;
800米,成绩需达到两分零三秒;
1500米,成绩需达到四分十五秒;
3000米,成绩需达到九分十秒;
5000米,成绩需达到十六分十秒;
10000米,成绩需达到三十四分。
女子田径二级运动员标准:
100米,手计成绩需达到十二秒八,电计成绩需达到十三秒零四;
200米,手计成绩需达到二十七秒,电计成绩需达到二十七秒二四;
400米,手计成绩需达到一分零三秒,电计成绩需达到一分零三秒一四;
800米,成绩需达到两分二十六秒;
1500米,成绩需达到五分零五秒;
3000米,成绩需达到十一分;
5000米,成绩需达到二十分二十秒;
10000米,成绩需达到四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