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融资包括:
1、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
2、发行金融债券。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
3、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债务融资包括:
1、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
2、发行金融债券。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
3、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