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图书馆能带书进去自习吗

2024-06-13 06:20:36

十堰图书馆读者须知:

1、读者凭有效证进入各部室阅读书刊,外借图书须凭本馆借阅证;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一人一证,不得让他人代借,但图书可由他人代还;

3、读者在借到图书时,核对一下自己的证号与图书,以免拿错借阅证和图书;

4、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如期归还,在借书时记住应该归还的日期,按期还书,如到期未阅读完,应携带借阅证到外借处办理续借手续,或电话续借;

5、读者在还书时一定要把书交到工作人员手中,以免发生丢失;

6、读者按期还书,逾期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有过期未还图书或逾期使用费未交的,不得再外借其他图书;

7、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及其附件,如发现图书有污损现象,应立即交给工作人员加盖标记,以明责任;

8、读者须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剪裁、撕毁、遗失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