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明成祖朱棣当政后的一大壮举,是派遣郑和七下西洋。郑和麾下数以百计的大型海船,分别在南京龙江宝船厂及福州长乐建造。朱棣及郑和相继去世后,下西洋行动中止,海船需求量大减,龙江宝船厂业务逐渐萎缩,取代其造船业中心地位的,是专造内河漕船的淮安清江督造船厂。
据明代《漕船志》记载,弘治三年至嘉靖二十三年(1490~1544年),清江督造船厂每年实造船只数量大体稳定,年均519艘,加上嘉靖初年并入的卫河船厂年均生产113艘,合计年造632艘。换句话说,在半个世纪里,这家超大型“国企”,至少有三万艘船出厂下水。
随着时间推移,漕运环境发生了变化。如顺治初年至康熙年间(1644~1722年),全国漕船数为14500艘上下,雍正四年(1726年)减少到约6400艘,此后直到咸丰元年(1851年),都维持在此数量上。漕船需求量减少之外,黄淮又经常泛滥,阻断漕路,令造船物料不能按时送达,加之船政弊端丛生,清江造船厂逐步遭到裁撤。
半世纪造船三万艘
当年造船需要大量木材,船厂本应就地取材,如明太祖洪武年间,供应辽东粮饷仍实行海运,除南京龙江船厂造一部分外,大多数海船由木材主要产地湖北、四川修造。明成祖永乐年间的漕船船厂规划,却放弃“群商四会,百木交集”的长江重要口岸芜湖和仪真(今仪征市),反而选在远离原材料产地的淮安清江,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永乐初年,江南民间征纳的粮饷,都是先经运河集中送到淮安常盈仓(漕粮四大名仓之一),再由“漕军”转运北上。淮安地处大运河与淮水交汇处,南接长江,东近大海,为“江淮之要津,漕渠之喉吻”,对明朝的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所以船厂选址有更高层次的战略考虑,木材采办之远近,反成次要因素。
当然,淮安的漕运造船业中心地位,并非一开始就确立的。永乐年间,明廷分别在淮安及山东运河城市临清兴建清江、卫河两船厂,清江船厂负责制造南京、湖广、江浙等南方地区的内河漕船,卫河船厂负责制造用作海运的遮洋船,以及山东、北直隶等北方地区的内河漕船。后来南北各地争相自行上马造船项目,与清江、卫河二厂竞争,经过近百年风雨辗转,各船厂管理日渐松散,造船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发生厂家中途拆旧船充数,或卖船卷款而逃的荒唐事。
直到明嘉靖三年(1524年),经工部尚书上奏建议,决定裁撤临清的卫河船厂管理机构,将其下属的十八个分厂并入清江船厂,与清江原来辖下的京卫、中都、直隶三大厂并列,常年有工匠不下5000人(通常是征劳役,可以纳银代役,由船厂另外雇工),每年造船量增至630多艘,成为明代唯一的国营漕运造船厂。其他地方造船厂,虽仍归属地管理,但计料修造,要受清江督造总厂监管指导。
永乐朝之后,漕运制度日渐完善稳定,到明英宗天顺年间(1457~1464年),额定天下船数11700余艘(内河漕船为多,遮洋海船约500余艘),“漕军”12万人以上。而当时由清江船厂监制统辖的船只,为6880余艘,接近总额六成。
据明代《漕船志》记载,弘治三年至嘉靖二十三年(1490~1544年),清江督造船厂每年实造船只数量大体稳定,年均519艘,加上嘉靖初年并入的卫河船厂年均生产113艘,合计年造632艘。换句话说,在半个世纪里,这家超大型“国企”,至少有三万艘船出厂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