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永久使用权是不存在的。自己的权利在受到侵害之后,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在书写诉状之后,再带起其他的材料,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