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有效期根据牌照的不同有效期分为15天、30天、90天三种。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等车辆核发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牌号。
申请条件
申领临时号牌的对象和范围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办理方式
办理车国内临时牌照,需带购车发票、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在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发予临时号牌。
迁往外籍的本籍车,直接发给临时号牌。当车辆进行初次注册登记或落籍时,应将此号牌交给当地车辆管理机关。
申领类型
“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供机动车跨市行驶使用。比如,您在杭州买了一辆新车,在未上正式号牌的情况下,要驾车赶往宁波,这时您就要申请“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而不是申请“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试)”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仅限于试验用机动车使用,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试”字字样。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超)”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特型机动车使用,即指轴荷和总质量超限的工程专项作业车和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大型不可解物品的机动车。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超”字字样。
汽车临时牌照
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
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民警遂对其做出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理决定。
粘贴方法
应当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右上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同时不能被交强险标志等遮盖。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上角。其他类型车辆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行驶车号牌仍为1张,但应当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