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规定,报废车是需要进行报废处理注销的,不能够私自拆装配件售卖,车主必须到车管所进行登记报废处理,然后拉到指定的报废厂进行报废处理,提交相关资料之后进行注销。
而报废车不进行注销,从理论上来看对驾驶证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驾驶证就是一个可以驾驶车辆上路的通行证,只有持证人才能够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违章才会对驾驶证有影响,驾驶证不是跟车辆信息绑定的。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是强制规定需要进行报废的,如果车辆三年连续为进行年审,那么车管所同样会按照报废处理,一旦出现脱审将会对后续办理的各种业务产生影响,比如购买新车上牌上户,这些都是有很大的关联。
另外如果驾驶报废车上路,那就对驾驶证有影响,一旦在行驶过程中被交警查到,那么可能将会受到吊销驾照以及罚款的处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车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的车辆不注销的,主要的后果如下:
1、报废车辆如果没有去注销,3个年检期内车管所的档案会仍然显示车辆正常,超过3个年检周期而未年检,车管所会强制报废,将车辆状态改为强制注销。该车的车主在没有办理报废手续前,将永远不能办理任何车管业务,再买车都不能上该报废车主的户名。
2、如果别人继续驾驶、或者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该报废车辆的牌照将不能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