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河南省书法家协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书法或篆刻作品入选本会主办的展览或在本会认定的展览、专业报刊上展出、发表两次以上者;
(二) 专业论著在本会主办的学术研讨会或本会认定的学术研讨会、专业刊物、出版社入选、发表、出版两次以上者;
(三) 从事书法教育、出版、组织工作两年以上并有显著成绩者;
(四) 对本会工作有特殊贡献者。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和所在市书协、省直机关、大型企业文联推荐,经主席团审查通过,即为本会会员。
参加河南省书法家协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书法或篆刻作品入选本会主办的展览或在本会认定的展览、专业报刊上展出、发表两次以上者;
(二) 专业论著在本会主办的学术研讨会或本会认定的学术研讨会、专业刊物、出版社入选、发表、出版两次以上者;
(三) 从事书法教育、出版、组织工作两年以上并有显著成绩者;
(四) 对本会工作有特殊贡献者。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和所在市书协、省直机关、大型企业文联推荐,经主席团审查通过,即为本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