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管辖的网络解释是:职能管辖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司法机关按职能划分对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为: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査。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没有职能管辖。
职能管辖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职能管辖详细内容】
在我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职能管辖(職能管轄)[zhínéngguǎnxiá]⒈在我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二、基础解释
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
三、关于职能管辖的成语
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拔辖投井 闭门投辖 寸辖制轮 孟公投辖 取辖投井
四、关于职能管辖的词语
职能管辖 辖管 管辖区 管辖权 指定管辖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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