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流程:申办人携带材料至在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有效期分为1年,由流动人口自愿选择有效期限。《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延期。
3、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
4、提供《流动人口登记表》表格下载,可由本人填写后,持表及有关证件、照片,至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非西安市常住户口。在西安市居住登记或居住的时间已满半年。
5、居住房屋是具有合法所有权、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