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不超过两届的依据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各种民主制度等这些都是要通过宪法来体现出来的,而且修改宪法本身也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当中的程序,使得宪法能够很好的跟我国现代经济转型时期的很多重要战略方针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这次宪法修改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也就是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如果到期可以重新选举国家主席或副主席。不限于两届。只要人大选举,国家主席可以任期为三届或四届等。这也是符合宪法以及时代要求的。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