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是以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公司确定的其他人员(监事、独立董事除外)为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设立的条件便可于一定时间得到公司的股权。
定向增发是公司针对特定的范围定向定价出售公司股份,定向增发的对象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总数量不能超过十家。定向增发往往用于上市公司对大股东增发,收购资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也用于上市公司并购。
【法律依据】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