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面积是包括公用楼梯的面积的,根据相关规定,商铺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公用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以及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所以商铺面积也包括公用楼梯的面积在内。
而商铺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以及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除此之外,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