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公署网络解释

2024-09-16 06:46:39

专员公署的网络解释是:专员公署专员公署简称“专署”。中国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专区设置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和检查所辖县、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设专员1人、副专员若干人和若干工作部门。1954年宪法始有专员公署的规定,1978年宪法改称地区行政公署。1982年宪法对此未作规定。

专员公署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专员公署详细内容】

省称“专署”。我国原在省、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1978年宪法改称“行政公署”。专员公署[zhuānyuángōngshǔ]⒈省称“专署”。我国原在省、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1978年宪法改称“行政公署”。

二、基础解释

省称“专署”。

三、综合释义

省称/专署/。我国原在省﹑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年宪法改称/行政公署/。

四、其他释义

1.省称'专署'。我国原在省﹑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1978年宪法改称'行政公署'。

五、关于专员公署的成语

专款专用  反面教员  方员可施  外方内员  伍员鞭尸  专心向公

六、关于专员公署的词语

专员公署  专署  专专  专款专用  专业人员  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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