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公署的解释是:省称“专署”。我国原在省、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1978年宪法改称“行政公署”。
專員公署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点此查看專員公署详细内容】
专员公署专员公署简称“专署”。中国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专区设置的派出机关。代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和检查所辖县、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设专员1人、副专员若干人和若干工作部门。1954年宪法始有专员公署的规定,1978年宪法改称地区行政公署。1982年宪法对此未作规定。
二、关于專員公署的成语
三、关于專員公署的词语
專員公署 專業課 專門 專名 專用 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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