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唐代词人,原名龟龄,字子同,自号玄真子,婺州(今浙江金华)人,生卒年月不详。他自幼聪明好学,年纪不大就明经及第。唐肃宗即位后,因向肃宗献策,被授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赐名“志和”。后因事遭贬,不再复出,到处漂泊,四海为家。著有《玄真子》12卷和《述大易》15卷,均已散佚。他的词仅存《渔歌子》五首。
归隐田园
至德二年(757年),张志和由外官擢至内官,奉上皇还西京,封(吏部)金紫光禄大夫,仍享正三品待遇。然而肃宗为了急于收复京师,掌控内外局势主动力,答应了回纥苛刻的条件,张志和力谏肃宗收回成命,纳陈时事,于是,张志和“坐事贬南浦尉”。同年,张志和父张游朝卒。
至德三年乾元元年(758年),张志和以“亲丧”为由脱离官场。
张志和虽受贬任南浦尉的处分,但肃宗为了树立自己的亲信,笼络人才,加上张志和母新丧,经量移后,赦张志和无罪,并赠奴、婢各一个给张志和,同时敕加赠张志和母亲为秦国贤德夫人,赐表白四段、白银二千四百两,以荣葬之资,意欲让张志和守孝三年期满后再回朝廷效力,暂回原籍,以资待用。张志和回老家后,葬母于祁门赤山镇西五里之润田,亲自负土崇圹,并结庐于墓侧,植柏成林,朝夕拜哭,克尽孝道。
上元二年(761年),张志和在祁门润田守孝三周年期满,妻程氏又卒,遂无复宦意。为了逃避唐肃宗的寻访,只带了渔童、樵青,告别亲朋好友,游黄山、绩溪等地。然后复游吴楚山水,最后来到湖州城西西塞山渔隐,自称烟波钓徒。在此,写下了著名的词句“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宝应元年(762年),张志和在湖州西塞山渔隐第二年。结识在苕溪隐居的茶圣陆羽和在与西塞山毗邻的杼山隐居的诗僧皎然等,开始撰写《玄真子》著作。
广德二年(764年),张志和在湖州隐居第四年,《玄真子》撰写完成,遂改自称烟波钓徒为玄真子。
广德三年永泰元年(765年),张志和在湖州隐居第五年。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祖基因赤山镇改县治,被朝廷占领用来做县置,家中李夫人又新逝,加之以前被贬,促成他的意志更消极薄弱,使他的人生观世界观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张志和兄张松龄恐怕志和浪迹不归,在会稽东郡山阴县筑茅斋,作《渔父词》招劝张志和回家。张志和作《平原留题》诗,到会稽东郭开始陆地隐居生活。
大历二年(767年),张志和在会稽东郭隐居第三年。开始撰写《大易》十五卷,并作《太寥歌》。
大历四年(769年),张志和在会稽隐居第五年。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在会稽完成《大易》十五卷的撰述工作,《大易》共十五卷三百六十五卦。